来源:供热采暖网
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山东省今年允许各市按照法定程序适度调整和确定供热价格。9月1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冬济南居民供热价格拟上调,听证会将于10月10日召开,届时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将确定。
日前,省有关部门确定,今年将允许各市按照法定程序适度调整和确定供热价格,各市今冬供热价格是否需要调整,以及调整的具体标准和幅度,由各市政府研究确定。据悉,山东省已有部分城市的物价部门拟订了今冬供热价格调整的初步方案,并已提交当地政府。
9月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和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22.20元,而煤炭的均价从去年400元/吨涨到了目前的800元/吨,供热企业的采暖煤炭成本价大幅提高。另外,2007至2008年采暖季供热温度不达标的用户减收采暖费,共需退费近400万元,也给供热企业带来不小的负担,因而涨价在所难免。
那么供价格将上调多少?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价格还需通过价格听证会最后确定,听证会将于10月10日召开。
济南市调整非居民用热价格。调整后的非居民住宅供热中准价为每平方米30.30元,此次调整后的价格从9月份开始执行。
据介绍,由于煤炭价格从去年以来大幅度上涨,为保持供热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城市集中供热健康发展,经济南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住宅供暖和蒸汽价格的通知》,调整后的非居民住宅供热中准价为每平方米30.30元;非居民住宅供热用蒸汽、工业生产用蒸汽中准价为每吨1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