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全国采暖散热器网 2月4日特稿】
漏水逐年加重管网老化是主因
用户私改滥改也难逃“罪责”
多套住房房主更要有“防灾意识”
眼下,市区集中供热自投入试运行已有两个半月。连日来,记者在采访各供热单位中了解到,随着供热管网的逐年老化,暖气“跑冒滴漏”事件逐年增多,并呈明显上升趋势。
空房是“跑冒滴漏”多发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暖气跑水事件,多发生在一些没住人、没要热的房子。
现在,不少市民手里有多套住房,冬天一家人住在市里的老房里,市郊的房子则空闲不用。由于疏忽大意,房主很长时间也不去检查房内设施到底有什么问题。期间,由于管道老化、管道被冻甚至忘了关阀等多种原因,导致暖气漏水,不仅使自己家中财物受损,还往往殃及了楼下邻居。
上夼大厦1005室家里装修了,但因家里没住人,便办理了报停手续。去年10月28日暖气试压时,他家客厅里的供热主管道由于锈蚀严重全部断开,把自己家和楼下住户全淹了。当时供热单位发现压力骤降,正在排查原因时接到漏水报告,便立即派工作人员上门关阀。当时,两家每个房间都进了水,铺的复合木地板包括沙发、天棚都被水浸泡,家中受损比较严重。经过责任鉴定,大厦供热管道从供热投入运行已超过10年,室内设施缺乏维护保养,导致锈蚀严重,损失应由用户自负。
据了解,空房目前已成为漏水“多发地带”。“500”、市热力公司和华阳公司都有不少这样的事例。前不久,黄海北路55号楼502室的市民姜女士也碰到了类似烦恼。她在海边的这套新房今年刚装修完,原本打算春节搬进去住的,可楼上住户没有装修,今年没要热,结果家里的暖气片被冻裂了,导致里面的水跑出来。再加上他家走廊上的两个阀门其中的一个是打开的,所以跑水很严重,姜女士家的实木复合地板严重泡水,客厅天棚北边的吊顶边掉下来两块,电视柜等家具都在水里泡着。
【供热单位开疗方】:镀锌管一般都是从里面开始锈蚀、结垢,外面往往看不大出来,进而导致里面堵塞,造成水循环不畅,流量不足,影响到供热效果。尤其是在刚打压过程中,压力达到一定限度后就容易导致管道爆裂、破碎漏水。有的市民在发现镀锌管外面有锈迹时(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厨房和卫生间等潮湿地方),便从外面涂一层银粉加以美化,实际上这对漏水起不到什么保护作用,还容易掩盖存在的安全隐患。正确的做法是一旦发现管道外面锈蚀严重,就应当提前在采暖期到来之前将锈蚀的管道更换掉,以免成为“隐性炸弹”随时给家庭财产带来损失。
公共管碎裂却无人愿意“埋单”
在漏水的暖气管中,有不少是居民楼公用的供热管。然而,大家虽然平日里共用一根供热管,一旦发生漏水,却无人愿意为其掏钱维修。
家住黄务卧龙小区106—1的姜先生就碰到了这种情况。
姜先生家的暖气自从2006年就一直报停,今年也没要热。但去年一试压,先是卧室里的一根立管洇水,姜先生自己花了80元钱请供热单位来给换了一根新的。供热第10天即2009年11月26日,他家客厅里往楼上走的另一根公共热水管由于锈蚀,在立管根部有砂眼,导致管道里的热水跑到地面,将客厅里铺的约10平方米的复合地板给泡了。
漏水后,姜先生找供热单位索赔。供热单位给出责任鉴定,该单元管道早已超出使用期限,公司早在去年7月就通知住户改分户控制,但住户不同意,漏水责任应由用户自负。姜先生随后向楼上用热的9户居民提出索赔,但却一直协商无果,至今没得到一分钱赔偿。一气之下,姜先生不让上门维修,导致该单元被迫停暖。楼上的住户为能达到正常供热,只好申请了分户控制改造。
公共管漏水,无人愿意“埋单”的还不在少数。奇山东路92—9住户家没安暖气,但供热立管从该户室内穿过。去年12月2日,该户厨房立管由于锈蚀突发漏水,因漏水窟窿约有一平方厘米,且位于天花板处,根本堵不住,导致该户粮食和部分家具被水浸泡。因漏水处是居民公共供热管,照理应由楼上供热居民来分摊维修费用,但楼上居民不同意掏钱,于是该户不让上门维修。为此,供热单位只好暂时将该户厨房这一串暖气给断开,以便于维持其他房间的正常供热。
【供热单位开疗方】:连接楼上楼下住户的公共供热管碎裂,到底应由谁掏钱维修及负担因跑水而带来的损失呢?
《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热源(厂、站)至用热单位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为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其余为用热设施,由用热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从热源(厂、站)至居民用户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为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其余为用热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保养。”第二十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热设施的维修,由供热单位负责。自用热设施投入使用之日起,阀门、管道、散热器分别在3年内、5年内、10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上述期限的,用户承担材料费。”根据上述规定,像姜先生和奇山东路92—9住户这样的,自己不要热,公共立管发生漏水,理应由楼上要热的住户分摊水管的维修费和因跑水带来的损失。
部分用户私改也往往造成漏水
用户装修中私自对室内采暖设施进行改造,也是导致暖气漏水增多的一个主要原因。
奇山路83—5的住户就是如此。该户家中的暖气连接管原来安的是镀锌管,装修中该户请人将镀锌管改成PPR管,结果暖气投入试运行后,因镀锌管和PPR管连接处发生脱裂导致跑水,不光淹了自己家,还把楼下一楼和二楼的住户都给淹了。楼下这两户铺的是复合木地板,全部被泡,天花板起皮剥落,部分家具还进了水,损失很重。跑水在于楼上住户私改所致,所以由楼上住户负责赔偿楼下两家的损失。
自2009年冬供热试运行以来,仅华阳公司就发生大大小小的漏水40多起,其中损失较大的有10多起。这里面由于管网老化原因造成的漏水占60%以上,私改的能占20%—30%。像奇山路83—5这种因私改造成漏水的情况,市区还有好多起。有的安装人员不够专业,活节处安装得不好,很容易造成跑水事件发生。
还有一部分用户在私改中发生“意外”。譬如,有的开发商在建设安装时,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但住户不知道,又从未供过暖,用户在装修中又把阀门封包在里面,结果暖气一打压就发生漏水;还有的开发商害怕卖出去的空房冬天不用暖气里面一旦存水怕上冻,就将暖气端盖给摘下,同时进水阀处于开启状态,结果一试压也容易造成漏水,这种空房没装修淹了自己倒无所谓,但却殃及了楼下装修的住户。
【供热单位开疗方】:《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对“私改”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由于室内装修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因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等原因,影响采暖效果的,责任由用户自负;给单元楼内其它用户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责任由该用户承担。”第四十三条:“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二)擅自改造、拆卸用热设施;(三)擅自改变热用途;(四)其他有损用热设施或影响供热的行为。”
有关人士指出,一座楼房内的采暖设施是根据一定的暖通设计规范来的,而且一家一户连在一起,一家私自改动势必将原有的设计给打乱了,造成自家不热,或影响到别人家的供热效果。既然《办法》有明确规定,用户最好自觉遵守,切莫跟规定“对着干”,因为那样做,将来倒霉的是自己。【完】